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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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2.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资源配置、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 4.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5.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法治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幸福家庭,营造良好的改革秩序和发展环境。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29家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二、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72,649.2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889.3万元,增长15.76 %,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及下属部份医疗卫生单位业务提升。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4719.73万元,较上年增加4375.13万元,增长14.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中央及省市转移资金的倾追加。 (2)事业收入32677.47万元,较上年增加5329.82万元,增长19.49%,主要原因是下属医疗卫生单位业务量有所提升,业务收入增加。 (3)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无经营性收入。 (4)其他收入3854.29万元,较上年减少280.67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部份收入因结算体制变化,由其他收入转为业务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差额508.31万元,较上年增加324.92万元,增长177.17%,主要原因是下属医疗卫生单位业务增幅小于开支的增幅,亏损单位较多,结余减少。 (6)年初结转和结余889.48万元,较上年增加140.1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盈利单位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1,251.4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4,71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0,17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544.47万元),占收入合计48.73%;事业收入32,677.47万元,占收入合计45.86%;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854.29万元,占收入合计5.4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1,20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34.61万元,占78.00%;项目支出15,667.16万元,占22.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959.9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57.99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中央及省市转移资金的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70.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3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69.85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中央及省市转移资金的追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70.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53.27万元,占0.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1.74万元,占4.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320.35万元,占93.8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15.53万元,占1.05%;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814.22万元,支出决算为30,17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中央及省市转移资金的追加。 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事务53.2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5.13万,下降8.78%。主要是网络光纤租赁费用下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事务275.63万元,比年初预算未有增加或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63.3万元,比年初预算未有增加或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449.2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72万元,下降1.47 %。主要是人员调动,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693.5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11.16万元,增长280.26%。主要是二家公立医院追加了以前年度职业年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582.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9.13万元,增长40.89%。主要是人员工资晋升,工资支出增加。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1254.7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25.8万元,增长281.48%。主要是业务经费结算跨年度。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支出(项)事务7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中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下拨。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事务517.2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83 万元,下降2.24%。主要是精神病院人员减少,人员支出追减。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事务821.9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7.71万元,增长10.44%。主要是鹿城区人民医院经费追加及中央及省转移资金下拨。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事务3084.0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33.56万元,下降17.04%。主要是业务经费结算延迟。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事务1791.1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1.22万元,下降3.3%。主要是人员减少,人员支出追减。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事务2.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账务调整。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事务1499.3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8.64万元,增长16.16%。主要是疾控人员经费追加。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事务1462.3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5.9万元,增长10.25 %。主要是经费追加。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事务1087.0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9.03万元,增长25.23%。主要是经费追加。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事务4311.1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49万元,下降0.2%,主要是业务经费结算跨年度。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事务207.3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4.39万元,增长45.03%。主要是中央及省转移资金下拨。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事务1236.1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21.76万元,下降15.21 %。主要是业务经费结算跨年度。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事务6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0万元,增长100 %。主要是中央及省转移资金下拨。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事务2117.2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7.73 万元,下降1.29%。主要是业务支出减少。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事务11.0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8.99万元,下降86.24%。主要是业务支出减少。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事务5100.0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59.96万元,下降6.59 %。主要是业务支出减少。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54.85万元,比年初预算未有增加或减少。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1127.73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6.76万元,下降3.98%。主要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事务1921.3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73.09万元,增长24.1%。主要是上级资金追加下拨。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315.5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83万元,下降2.72%。主要是人员减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51.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31.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职业年金、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519.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1.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4,581.79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70万元,支出决算为4,58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02%,主要原因是疫苗业务增加。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87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58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价疫苗业务大幅度增长,成本返还增加。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0万元,支出决算为27.63万元,完成预算的708.89%,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计机构的流动服务车属于公务用车,但没有车辆运行维护费拨款。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占5.06%,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参加市级单位组织的公务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17万元,占91.07%,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1.4万元,增长5.89%,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运行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占3.87%,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39万元,下降26.71%,主要原因是上级的督查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计机构的流动服务车属于公务用车,但没有车辆运行维护费拨款。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1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单位及基层医疗卫计机构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9%。主要用于接待市域外的考察和省督查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累计92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域外的考察和省督查等支出。接待92人次,9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63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961.91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98.58%。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质控工作经费及计划免疫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质控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各专业质控中心对区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督导不少于1次,门诊部年督导不少于20家,诊所、村卫生室(服务站)年督导不少于30家;各专业质控中心每年组织学习培训活动不少于2次;二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计划免疫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16万元,执行数为8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6年共接种第一类疫苗420777针次,其中乙肝疫苗75263针次,卡介苗40625针次,脊灰疫苗57577针次,百白破疫苗53987针次,白破疫苗11445针次,含麻疹类疫苗27928针次,A群流脑疫苗26217针次,A+C流脑疫苗22760针次,乙脑疫苗27018针次,甲肝疫苗13608针次,初三学生麻风疫苗加强免疫5110针次,脊灰疫苗查漏补种58045针次,麻疹疫苗查漏补种1194针次。;二是通过计划免疫工作的实施,我区适龄儿童建卡率>98%,儿童“七苗”单苗接种率>90%,“五苗”全程接种率>85%,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0%,周岁内乙肝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70%以上,在易感人群中建立起了有效的免疫屏障,有力地预防和控制各类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促进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6.39万元,增长35.39%,主要原因是年初指标调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2.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8.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9.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XX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专用车、疾控业务用车及流动服务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网络设施、设备相关费用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卫生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部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基本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支出(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指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立医院方面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指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的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的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指除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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